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陕政发〔2011〕3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抢占新一轮科技和经济发展制高点,发挥我省科技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以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为动力,以推进重大产业示范工程为抓手,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支撑,坚持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把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培育成为先导产业,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针对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创新驱动、开放发展。切实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方向作为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同时,对相关领域和产业布局进行总体部署,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推动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加快发展。同时,着眼提升国民经济长远竞争力,对重要前沿性领域及早部署,积极培育先导产业。

  (三)发展目标。

  --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重大创新发展工程,构建核心产业链,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形成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