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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

  表1 交易数据记录格式(略)
  6.7 电磁兼容性
  6.7.1 无线电骚扰限值
  交流充电桩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应符合GB 9254-2008规定的A级干扰极限值要求。
  6.7.2 电磁敏感度
  交流充电桩内电子设备的电磁敏感度应符合GB 17626系列标准规定的试验要求。
  6.8 可靠性和寿命
  6.8.1 整机
  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应不低于10000小时。
  6.8.2 插头与插座
  插头与插座正常插拔次数应不少于10000次。
  6.9 泊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要求
  6.9.1 除满足交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外,泊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还应兼有为各类车辆提供停车计时(次)收费的功能。
  6.9.2 泊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可分为单体式和分体式两种形式,根据安装方式可分为落地式、壁挂式和悬挂式三种。
  6.9.3 泊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应有状态指示灯显示对应停车位状态。宜以绿灯(亮)表示泊车位空闲,红灯(亮)表示泊位被占用,红灯(闪烁)表示泊车超时。指示灯的有效距离不应低于3米。
  6.9.4 泊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应能按设置的参数实现停车计时计费,参数包括优惠时间、最小停车时间、最小收费金额、最大停车时间、最大收费限额、免费时间、禁行时段。
  6.9.5 刷卡交易时,显示屏应能显示卡号、扣款额、余额等,并提示“刷卡成功”、“再次刷卡”、“刷卡失败”(或“失败原因”)等信息。
  6.9.6 应能通过管理卡、红外通讯或无线通讯网等方式设置咪表参数。
  6.9.7 交易数据应以记录形式保存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应保存不少于10000条的记录空间。
  6.9.8 停车计时精确到分钟,收费精确到人民币分。
  6.9.9 内部实时时钟的日差应不大于2s/d。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检查
  7.1.1 组成结构
  交流充电桩的结构组成应符合6.1.1中的规定。
  7.1.2 外观
  应采用手感和目测方式检查交流充电桩的外观。在环境照度300 1x以上,目距300 mm~500 mm情况下目视,应符合6.1.2中的规定。
  7.1.3 标识和操作说明
  目视检查交流充电桩上的标识和操作说明,应符合6.1.3的规定。
  7.2 安全防护
  7.2.1 防护等级试验
  桩体防护等级试验按GB 4208-2008中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满足6.5.1 f)的规定。
  7.2.2 震动试验
  桩体抗震动试验按GB 6587.4第Ⅲ组要求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满足6.5.1 g)的规定。
  7.2.3 冲击试验
  桩体抗冲击试验按GB 6587.5第Ⅱ组要求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满足6.5.1 g)的规定。
  7.3 功能测试
  7.3.1 人机界面
  进行刷卡试验,检查其操作和显示等内容,应符合6.6.1的规定。
  7.3.2 参数设置
  利用管理卡或手持机设备,调设交流充电桩运营的相关参数,再进行实际刷卡操作,试验结果应符合6.6.2的规定。
  7.3.3 自检功能
  设置错误的时钟格式,检查交流充电桩的自检功能。交流充电桩应能提示时钟错误,暂停使用等信息。
  7.3.4 数据记录测试
  对交流充电桩连续进行30次刷用户卡操作,采集交易数据记录进行查验。数据应符合6.6.6的规定。
  7.4 性能测试
  7.4.1 环境适应性试验
  按GB/T 6587.2和GB/T 6587.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交流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7.4.2 电磁兼容性试验
  7.4.2.1 无线电骚扰限值试验 按GB 9254规定的方法进行无线电骚扰限值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7.1的规定。 7.4.2.2 静电放电抗扰度 依据GB/T 17626.2测试符合性。测试应在电动车交流充电桩接电阻性负载、输出额定功率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7.2.1条的规定。
  7.4.2.3 电源电压谐波 依据GB/T 17626.13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的要求进行测试。试验结果应符合6.7.2.2条的规定。
  7.4.2.4 电源电压暂降和中断 依据GB/T 17626.11-2008中试验方法6~10的要求测试,试验结果应符合6.7.2.3条的规定。
  7.4.2.5 快速瞬变脉冲群 依据 GB/T 17626.4进行测试,对所有电源电缆、输入/输出信号线和控制电缆(如果有的话)应进行测试,试验结果应符合6.7.2.4条的规定
  7.4.2.6 电压冲击 依据 GB/T 17626.5进行测试,对所有电力电缆进行此项测试。测试应在电动车交流充电桩接电阻性负载,额定输出功率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7.2.5条的规定。
  7.4.2.7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依据 GB/T 17626.3进行测试。测试应在电动车交流充电桩接电阻性负载,额定输出功率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7.2.6条的规定。
  7.4.2.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依据 GB/T 17626.6进行测试。测试应在电动车交流充电桩接电阻性负载,额定输出功率情况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7.2.7条的规定。
  7.4.3 可靠性试验
  按GB/T 1146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选用不可替换、定时定数截尾试验方案(方案编号1-3)。结果应满足6.8.1的规定。
  7.4.4 插座的相关测试
  按GB/T 20234-2006中第11条款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6.8.2的规定。

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 标志
  8.1.1 每套充电桩应有铭牌,并装在明显位置,铭牌上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中的额定电压(V)和额定电流(A)、质量(kg)、出厂编号、制造年月、制造厂名等。 8.1.2 交流充电桩柜各种开关、仪表、信号灯等应有相应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便于观察。
  8.2 包装
  8.2.1 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的规定,并包含设备名称、小心轻放、防雨、重量、起吊位置等标识。 8.2.2 装箱资料应包含装箱清单、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安装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备件清单等材料。
  8.3 运输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剧烈震动冲击,不应倾倒放置。
  8.4 储存
  设备在储存期间,应放在空气流通、温度在-25℃~55℃之间、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腐蚀性和爆炸气体的仓库内,在储存期间不应淋雨、曝晒、凝露和霜冻。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交流充电桩电气接口界面的要求

  A.1 电气接口功能定义
  交流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电气接口具有7个功率或信号触头。各触头都有唯一的物理结构,其功能及电气参数见表A.1和图A.1。
  表A.1 交流充电桩电气接口触头的定义、参数及功能(略)
  图A.1 交流充电桩电气接口连接示意图(略)
  A.2 电气接口的物理尺寸
  电气接口包括插头和插座,其物理尺寸及连接要求见图A.2和图A.3。
  图A.2 插头的物理尺寸和连接要求(略)
  图A.3 插座的物理尺寸和连接要求(略)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



控制导引电路

  B.1 控制引导电路原理接线方式
  控制引导电路原理接线方式见图B.1。
  图B.1 控制引导电路原理接线图(略)
  B.2 连接检验
  交流充电桩通过检查图中检测点的电压值确定接头是否完全接入到车辆插孔中,并确定连接是否正确。
  B.3 工作步骤
  B.3.1  充电自检
  充电桩首先自检,通过后闭合S1开关,振荡器信号传输到检测点,表示充电桩准备完毕,可以实施充电。
  B.3.2 车辆连接
  将电动汽车充电插头与充电桩供电插座可靠连接,控制引导电路闭环,检测点正电压减半表明车辆已正确连接。
  B.3.3 负荷判断
  车辆接收到占空比判断信号,车载充电机设置到相应负荷的工作状态。
  B.3.4 充电桩供电
  检测点正电压减半状态维持2秒后,充电桩闭合负荷开关,开始供电。
  B.3.5 充电
  车载充电机实施对电池充电过程中,控制引导电路持续工作。
  B.3.5.1 检测回路完整性
  回路中出现任意断点,检测点的电压将改变,充电桩即时断开负荷开关,中断充电过程。
  B.3.5.2 控制输出功率
  充电桩接收上层负荷控制信号,及时调制振荡信号的占空比,调整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
  B.4 检测点状态定义
  检测点状态的定义见表B.1
  表B.1 检测点状态的定义(略)
  B.5 控制引导电路参数。 控制引导电路参数见表B.2.
  表B.2 控制指示电路参数(略)
  B.6 传送交流充电桩的电流额定值
  通过对振荡器占空比的脉冲宽度调制把交流充电桩能当前提供的最大连续额定电流值传给车辆。约定如下:在占空比为5%~80% ±2%的区间内,可用的线电流和占空比成线性比例关系,其比例常数为0.8A/占空比百分点(见表B.2)。电动车辆可以使用这个信号来控制车载充电机输出。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

前 言


  SZDB/Z 29-2011《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
  --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
  --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
  --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
  --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
  --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本部分为SZDB/Z 29-201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ZDB/Z 29.6-2010。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智强、王凤仁、李志刚、郭鸿、雷惠博。
  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2011年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的基本构成及应达到的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地区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9813-2000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730-2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GB 162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0-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T 634-5-104-200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
  DL/Z 860.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l部分:概论
  DL/Z 860.2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2部分:术语
  DL/T 860.6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6部分:与变电站通信有关的智能电子设备的配置描述语言
  DL/T 860.1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10部分:一致性测试
  DL/T 860.7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1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原理和模型
  DL/T 860.72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2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抽象通信服务接口(ACSI)
  DL/T 860.73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3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公用数据类
  DL/T 860.74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4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兼容逻辑节点类和数据类
  DL/T 860.8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8-l部分:特定通信服务映射(SCSM) 映射到MMS(ISO/IEC
  9506-l和ISO/IEC 9506-2)和ISO/IEC 8802-3
  GA/T 711-20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通用技术指南
  SZDB/Z 29.3-201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SZDB/Z 29.8-201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3 术语和定义


  SZDB/Z 29.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充电网络运营管理中心 Operation Management Center of City Charge Network
  将城市中的充电站站内数据信息通过网络技术集成形成城市范围的充电设施管理中心,实现对城市充电设施的全局调度、管理、决策和资源的综合组织体系。
  3.2
 
分层式 Hierarchical
  一种将元素按不同级别组织起来的方式。其中,较上级的元素对较下级的元素具有控制关系。
  3.3
 
分布式 Distributed
  指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的构成在资源逻辑或拓扑结构上的分布,主要强调从系统结构的角度来研究处理和功能上的分布问题。
  3.4
 
网元层 Network Cell Level
  由分布在站内的各类设备单元如单元、配电监控单元、视频监视及处理单元、火灾自动报警等监控装置、网元层功能设备以及站级监控层网络的接口设备构成,完成面向单元设备的监测控制功能。
  3.5
 
站级监控层Station Management Level
  由数据采集、计量收费、配电监控、火灾报警、视频监视、数据管理等功能组件构成,是面向充电站进行运行管理的中心控制层,实现对充电站内业务、设备、电池等数据的监控和管理,提供站内运营的保障。
  3.6
 
网络管理层 Network Management Level
  由城市或区域中各充电站的远程数据交互、运营管理、数据维护、安全保障组件联合构成,实现城市或区域充电站网络运营管理功能,管理维护区域内充电站运营数据和综合资源,达到实现运营商事业管理功能。
  3.7
 
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虚拟专用网(VPN)为通过一个公用网络(通常是因特网)建立一个临时的、安全的连接,是一条穿过混乱的公用网络的安全、稳定的隧道。

4 总则


  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应遵循如下原则:作为运行管理基础设施,有利于实现运行管理职责的区分与配置;有利于全系统的安全、信号采集、事故/故障处理,提高运行的可靠性、经济性,进一步确保充电的安全性。

5 系统功能构成

  5.1 系统功能分层结构
  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从三个方面界定充电站的管理,即管理层次、管理功能和管理业务。具体划分见图1。
  图1 管理系统功能分层结构(略)
  5.2 监控管理层次
  5.2.1 网络管理层应提供网络的管理功能,如数据传输,对多个网元的综合分析、协调功能组成。通过虚拟网络技术(VPN)与城市或区域充电网络运营管理中心连接,达到城市范围充电站运营事业管理。
  5.2.2 站级监控层包括操作一个或多个站内网元的功能,提供配置、性能、安全、故障等管理,由交换机、规约转换器等进行远端操作维护,设备软件、硬件的管理等。宜采用基于TCP/IP协议的10 M/100 M高速以太网作为通信网络。
  5.2.3 网元层由站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单元、配电监控单元、视频监视单元、火灾自动报警单元等网元构成,是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的管理目标,实现面向设备的监测控制等基本功能。处于网元层的设备应采用实时、可靠、抗干扰性能好的现场总线或以太网络实现连接。
  5.3 充电站网络管理层功能要求
  5.3.1 数据传输
  5.3.1.1 应实现管理与城市或区域充电网络运营管理中心的数据交互,交互信息可包括充电站设备信息、电池信息、收费信息、业务受理信息、综合评价信息等。
  5.3.1.2 通过虚拟网络接口体系,应实现数据的共享、同步和备份。
  5.3.2 运行管理
  5.3.2.1 可对电池、设备、人员、业务、工作表单、历史操作、综合评价等相关信息的查询方式和统计方式进行配置。
  5.3.2.2 可对站内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也可对本站在城市充电网络中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
  5.3.3  用户管理
  充电监控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
  a) 应实现对管理员及系统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b) 应实现对用户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应确保用户和电池数据信息的安全访问。
  5.4 监控管理功能要求
  5.4.1 数据存储
  5.4.1.1 数据的分类与编码、精度等应符合城市充电网络运营管理系统的格式。
  5.4.1.2 每个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库中的数据点都可按可设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周期性保存。
  5.4.1.3 应能自动根据存储空间发出历史数据整理提醒,可自动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删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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