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科成字〔2011〕45号)
各单位:
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中技协字[2011]005号)和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1]981号)要求,为表彰奖励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项目,决定组织我市相关单位申报第五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集体奖
集体奖应是在技术市场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创新业绩的先进集体。
1、本届金桥奖重点表彰努力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中介机构,特别是通过从事投融资、财税、法律等工作为技术市场服务、开展技术策划包装、科技评估、人才培训等工作,有创新业绩的技术中介机构。
2、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有新的技术突破,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3、在新形势下,对发展技术市场有创新举措并产生积极影响的技术市场管理机构。
(二)个人奖
应是有较强的技术市场和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技术市场第一线做出显著创新业绩的先进人个。
具体是指在2009年2010年期间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交易、技术中介和技术市场管理成绩显著,有突出创新业绩的先进个人。
(三)项目奖
项目奖应是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技术市场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项目,特别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实施转化;
2、产学研结合的创新项目;
3、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优秀项目;
4、技术进出口的优秀项目。
以上申报的项目应是通过签订技术合同进行技术转移,并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