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
([2011]8号)
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加强对天然橡胶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根据《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有关规定,我所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和注册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商品注册
第三条 申请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注册企业必须是国内相关商品的生产企业。
(二)申请注册企业的条件:
1、产能和产量(含单个品牌):企业天然橡胶SCR WF年产能达到3万吨以上,最近2年的天然橡胶SCR WF年产量不少于1万吨,单一加工厂具有一定规模;
2、商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国产天然橡胶SCR WF质量符合国标GB/T8081~2008;
3、质量管理: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环境管理:企业已经取得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环保符合《橡胶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79-2008国家标准,污水排放符合GB8978-1996国家标准,或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环保核查证明;
6、 连续稳定生产至少2年以上;
7、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申请注册商品的年产量等控制指标。
(三)申请注册商品在现货市场上占有相当份额,企业有相当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
(四)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五)本交易所一家以上(含一家)会员的推荐。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申请注册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报告;
(二)承诺书(见附件一);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六)企业股东及股份情况;
(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八)企业排污许可证或有关机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十)交易所指定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最近一期商品质量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