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将根据注册申报资料、商品质量检验、产品试用、质量监测检查、整改反馈等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注册。一旦注册批准,交易所将函告申请注册企业、通知全体会员、指定交割仓库。
第六条 申请注册企业应承担的费用:
(一)商品注册费
单一品牌:10万元人民币;
(二)商品检查费
单一品牌: 2万元人民币;
交易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关费用。商品注册费必须在注册批复前交纳。
第三章 日常抽检和年度抽检
第七条 为保证交割商品的质量,交易所对注册商品实行日常抽检和年度抽检。
(一)日常抽检。交易所随时对存放在指定交割仓库内的注册商品进行质量抽检;
(二)年度抽检。交易所委托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对注册商品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抽检;
(三)抽检费用由注册企业承担;
(四)交易所将根据抽检、年检等情况,向有关企业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情况将作为注册商品调整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 注册资格的暂停、取消及其他
第八条 注册商品发生以下情况的,交易所可分别采取暂停、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理。
(一)企业分立、合并、更名 、变更公司形式;
(二)交割商品的商标转让;
(三)企业解散、破产;
(四)商品抽检、年检不合格,整改后商品质量仍未达标;
(五)一年内,经交易所认可的有效投诉二起以上,检验结果不合格;
(六)生产经营不正常,年产量未达到交易所要求且未向交易所说明情况;
(七)环保不达标;
(八)企业未按规定向交易所通报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变动;
(九)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一)、(二)情况的,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 交割过程中发生交割商品质量纠纷时,注册企业应配合交易所妥善处理。如果交割商品的质量问题是由注册企业造成的,应由注册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承诺书
2、上海期货交易所国产天然橡胶注册登记表
附件一:
承 诺 书
为使我企业的 牌 (商品)成为或继续成为可以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实物交割的注册商品,我们承诺:
1.严格遵守《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
2.随时接受因质量异议而进行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及时向交易所通报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动情况,包括产能、产品执行技术标准、商标、外形尺寸、包装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等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