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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1〕385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11年,卫生部决定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谐医患关系。现将卫生部《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2011年全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2011年,全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与“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先争优、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

  1.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在2009年和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对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机构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卫生部《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8月)

  1.继续协调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和学习教育活动,为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活动,并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活动的始终。

  2.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统一部署,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3.2011年7月前,医疗机构对照医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9月)

  1.盟市卫生局对辖区内不少于10家(阿拉善盟和乌海市各5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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