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围绕“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深入学习理解我省“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等,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作用,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好项目,科学筹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的能力,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培训。依据《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结合当地实际,着重在现代产业、新型城镇化、自主创新、现代化综合交通、高素质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环境支撑、和谐社会支撑十大体系中,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确定2-3个重点领域和相关行业,实行系统组训、联合办班、集中培训、岗位自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较大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培训。
4.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专门人才培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要依据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每年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保、能源资源、城市建设、食品工程、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至少选择1-2个项目,实行统一规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集中办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开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和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5.围绕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宣誓统一誓词、宣誓操作规范和统一培训大纲施训,参训率要达到100%。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相应的能力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新晋升处、科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包括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等。
(3)专门业务培训要突出前瞻性,重点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4)在职培训要围绕重点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创新思维、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与方法培训,公务员礼仪、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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