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海渔防[2011]6号)
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现将《2011年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2011年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事业加快发展之年。2011年我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海洋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抓住我省发展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重点推进防灾减灾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我省海洋灾害应急预警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保障,有效开展制度规划建设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省局把建立和逐步完善海洋防灾减灾管理机构作为2011年管理工作的重点,沿海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务必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灾害应急处置职能,加强对海洋预报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海洋防灾减灾队伍,抓紧建立相应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办公机构,将职能落实到部门、岗位落实到人。沿海市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及时对防汛防台人员信息数据库、渔港(避风港)安全管理责任人数据库及在册渔船定人联络人数据库进行更新,并抓紧上报省局。
2.建立健全海洋防灾减灾制度。提前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条例》出台后的宣贯工作,抓紧梳理现有的防台应急预案、值班制度和各项防灾减灾管理规定,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目前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各地要参照《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尽快配套出台相应的预案或实施办法。针对今年日本“3·11”地震海啸灾害,研究探讨我省应对特大台风风暴潮、海啸灾害的防御工作机制,加快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浙江省海啸灾害应急工作操作手册》。
3.落实省海洋灾害防御规划工作措施。配合省政府做好《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出台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上半年印发。启动实施“海洋防灾减灾311建设工程”(即:海洋观测网、海洋预报网、预警服务网、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指挥平台、海洋灾害风险区划的“三网一平台一区划”建设)。各市县海洋主管部门要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后;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项目,通过抓项目建设推动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发展。今年计划安排新建2个海洋自动站,1个测波雷达站, 5艘志愿船的观测系统建设;开展海洋数据实时传输专用网络建设(一期);推动舟山海洋预报机构提升能力建设;开展精细化风暴潮预警关键技术研制和浙江省赤潮灾害的风险区划标准等级制订;开展省及沿海5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开展风暴潮、海啸风险评估和区划;完善省级海洋预警报信息集成与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