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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2.清除烧香河、东盐河、妇联河等河道管辖范围内的非法种植、违章设施及各类阻水障碍。疏通区内排涝河道。清除小水库管理范围内违章设施及种植。

  3.掌握城市和中小城镇现状防洪能力、险工隐患以及处理等情况,制定和完善城镇防洪应急预案,完成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编制和报批工作,并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加强演练。疏通截洪沟及其它内部排涝河道,保障排涝畅通。

  4.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防汛责任状中的各项任务。

  附件2:
2011年连云港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汛防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道工作。

  连云港警备区:根据险情、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协调部队、民兵投入地方防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协助地方完成清障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的落实,抗洪抗旱救灾资金和电力、物资等计划。联系赣榆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电力的协调调度。联系东海县。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全市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油料等其它物资的调度。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退和转移,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做好河库清障及抢险救灾工作。联系新浦区。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联系开发区。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联系灌南县。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雨洪引起的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山地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协调领导下做好相关城市排水工作;负责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加固工作,做好城市绿化设施支护的指导和督查工作;组织城市供水部门加强供水设施的防护和巡查。联系海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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