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喀什地区电网“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满足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保证电网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今年开始,地区将全面启动220千伏及以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全力加快750千伏电网延伸到喀什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电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及时组织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夏宁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 阳      地区发改委主任
  赵青山      疆南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成 员: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石绍桦      地区林业局局长
  茹仙姑丽·阿不都米吉提 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严 钺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贺建生      地区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 磊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高 山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阿布力孜·达吾提 地区畜牧局副局长
  胡 雄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