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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意见

  (三)公路、铁路绿化。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铁路、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6%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75%以上。三年新建2160公里绿色通道,其中国省干线绿色通道660公里,农村公路绿色通道1500公里。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滩涂(含新建万亩以上林场)建设工程。沿海成片林基地建设是绿色沿海建设的重点。各地应加大沿海滩涂宜林荒地、荒滩的开发力度,对新建的海堤、排河及垦区内适宜栽树的林地,都要改土植树。以现有林场、农场为基础,合理布局,辐射外扩,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沿海林场。三年内,东台、大丰、射阳都要规划建设一个万亩以上的新林场。东台、大丰、射阳每年新造连片500亩以上的成片林不少于5块,滨海、响水不少于3块,并至少新造一块500亩和一段2公里以上的耐盐树种试验示范方和示范段。沿海五县(市)要加快海堤生态防护林的改造和建设。
  (二)绿色园区建设工程。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及港区等是经济发展的集聚区,要成为绿化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建成绿化的示范窗口。各地要高度重视园区绿化工作,研究制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要充分体现园区绿化的特点与风格,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可根据园区的规模、位置以及行业特点、建筑风格、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植物配置,提高绿化品味,提升绿化水平。市区及各县(市)驻城区的经济开发区要重抓绿化精品工程建设,尽快融入城镇绿化体系,大幅增加绿量,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要高度重视沿海绿色园区建设,力争尽快有新的突破。沿海园区重抓宽幅生态防护隔离林带建设,把各种片状绿地连续起来,确保每个园区都要建成50米以上的环区生态防护隔离带。沿海两个自然保护区要拓展生态功能,提升绿化层次,加强景区建设,带动生态旅游。
  (三)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公路绿化标准,扩大公路用地外的绿量,增强生态景观效果,全面推进“联段成线,联线成网”的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对已建成的公路必须全部绿化达标,对新建的公路必须做到“路成绿化成”,实现路与树的同步延伸。对高速公路绿化重点抓完善提高,缺株断垄的进行补植,宽度不达标的要加宽,标准不够的要提高标准。重点加强G204盐城段、S333东台段、S332大丰段、S331盐城段、S329阜宁段、S327滨海段、S326响水段、S234盐城段、S231盐城段、S233建湖段、S229盐都段、S226亭湖至大丰段、阜建高速公路、滨海北疏港公路、响水疏港公路的绿色通道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干线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形成连接城乡的生态走廊,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城乡绿化融为一体。临海高等级公路已经开建,绿色通道建设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除搞好路基绿化外,沿公路两侧要留出不低于20米的绿化用地营造乔木林带,并建设好两侧2000米范围内的林网和城镇村庄绿化。要应用景观生态学原理,根据我市的气候和植被特点,结合公路绿化的功能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生态、经济、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建成与人文景观相协调、具有区域文化经济特色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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