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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专业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原则上不单独发包,特殊原因需单独发包的,须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法是指招标人将工程合理价予以公布,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要求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后,招标人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并将工程合理价作为中标价格的评标定标方法。

  第七条 抢险救灾工程的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的发包以及造价咨询企业的选择,可在符合条件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直接确定。

  抢险救灾工程是指经项目审批部门依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工程。

  第八条 广西区内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发包活动均须进入设区市一级的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九条 广西区内国有投资工程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已批准。

  (二)已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三)已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

  (四)已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五)已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六)建设资金已落实。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 招标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招标事宜。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合理价或审查工程结算能力的,应当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委托其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合理价或审查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当同时在设区市一级的工程交易中心及依法指定相关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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