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2011〕753号)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继续申请下达职工全额集资建房计划的请示》(桂海铁建〔2011〕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2011年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钦州、北海职工住宅楼危旧房改造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落实,资金来源正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按隶属关系送同级审计部门审计。

  二、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只在当年有效,当年未开工或续建项目未用完的指标不结转到次年。项目要在下一年续建的,要在次年继续申报列入投资计划。

  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凡是计划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包括跨省区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均实行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报告制度。凡上述范围内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向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到同级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凡未办理统计登记手续的建设工程暂缓施工。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精神,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五、本计划下达的投资计划,不得任意突破。如确实需要追加自筹资金投资规模的,须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六、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有关项目建设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2011年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建设性质建设时间总 的 建 设 要 求到2010年底止累计完成2011年计划备注
规模  (平方米)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起止年限投资额财务支出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税率(%)税金
一、广西沿海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             
(1)南宁职工住宅楼6036610职工集资2010-350350260建三类住宅每套89.09平方米60套面积5346平   
      2011   方米,杂物房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36平   
          方米。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10]336号   
          下达的该单位项目投资。   
              
(2)钦州职工住宅楼22937.65734.4职工集资2011-  300建三类住宅每套89.6平方米256套面积22937.6   
      2013   平方米,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10]336号   
          下达的该单位项目投资。   
              
(3)北海职工住宅楼102201200职工集资2011-  300建住宅144套,其中二类70平方米137套,三类   
      2013   住宅90平方米7套,总建筑面积10220平方米,   
          同时取消桂发改投资[2010]336号下达的该单位项目投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