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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麻疹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有网报麻疹疑似病例实施单病例暴发调查处置。以网报麻疹病例为指示病例,区(县)疾控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搜索其他发热/出疹患者,查找传染来源,组织密切接触者应急接种。流动人口聚集区或免疫史不详人口集中区域可扩大接种范围,评价片区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开展查漏补种。应急接种所有接触患者的易感人群,尤其以商业集体单位、学校、医护院校实习学生为重点。
  具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病房的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例,并与其他传染病分病房管理,以防院内交叉感染;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患儿)病房张贴黄色院感管理标识,控制陪护人员;规范治疗麻疹患者,杜绝死亡病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出疹后前后5天具有传染性)、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最长潜伏期21天),开展患者及社区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宣传。
  (四)保护易感人群。
  各区(县)卫生局组织对麻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其他易感人群进行应急接种及目标儿童查漏补种。应急响应的四个区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8月龄至14岁儿童的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各区(县)要按照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形式开展社区广泛动员,重点针对流动人口聚集区、预防接种门诊覆盖不良的地区、人口频繁流动的地区。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记录联络补种儿童家长,新进和暂未纳入常规免疫管理的散居儿童由街道计划免疫专干、社区干部查找落实。流动人口聚集区及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差的地区实施每月集中2天的查漏补种长效机制,并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其他区(县)在人口频繁流动地区或常规免疫薄弱地区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儿童年龄由区(县)卫生局根据疫情情况决定。
  (五)坚持晨检报告,督导查验接种证疫苗补种情况。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在园在校儿童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
  登记、报告制度,要求出现发热/出疹的学生必须去医疗机构就诊。
  各区(县)教育局组织摸底托幼机构、学校14岁以下接种不足2剂次麻疹的儿童,并提供场所组织临时接种,重点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区及未注册托幼机构、内初班及流动儿童为主的学校。全市定于9月初统一开展托幼机构、学校的查验证疫苗补种工作,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提前启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预检分诊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督导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预检分诊不能流于形式,要加强院感控制。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就麻疹防控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效果开展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院内感染控制情况的检查,包括: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院内感染危险因素有控制措施;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是否到位;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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