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岗位要求。强化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要求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推行“错时工作制”,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1次,在网格时间要达到工作时间三分之一以上。入户调查要合理安排时间,注意方式方法,注重自身形象,对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要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填写民情日志。
(七)建立考核机制。各地区要完善信息掌握、问题处理、效果考评之间相互制约配套的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量化、细化、实化考核指标,明确项目、责任、时效,自查、互查、抽查、检查相结合,年终考评,兑现奖惩。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街道、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罢免。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益服务场所要设置各单位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全景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建和谐社区、实施惠民工程、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在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框架内,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包联社区。职能进社区的市、区县(市)直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网格和城市管理执法网格与社区网格有效衔接、协同运作。
(二)强化分类指导。已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试点的地区要逐步向市里统一模式过渡,进一步理顺组织体系;要认真总结,深入研究,着重在管理和服务的精细化、制度化、人性化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和拓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尚未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要统筹安排、全面启动、排出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