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沈政发[201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广大企业大力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取得了丰硕成果。2010年10月、2011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别认定,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沈鼓SBW及图”商标、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的“CNYD及图”商标、沈阳北霸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北霸BEIBA及图”商标、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成大方圆CHENGDAFANGYUAN及图”商标、沈阳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的“金飞马及图”商标、沈阳兴大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的“第3123497号图形”商标、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星塔”商标、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沈重”商标、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东软NEUSOFT及图”商标、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凯帆”商标、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沈防及图”商标、沈阳张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张明ZhangMing”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为充分发挥驰名商标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市企业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分别奖励人民币3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继续发扬求真务实、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力争创造出世界知名品牌。全市广大企事业单位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名单(12家)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名单(12家)
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北霸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沈阳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
沈阳兴大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