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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四、执行烟叶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负责维护本地烟叶收购秩序,不得干预烟草部门对烟叶等级的评定。各级烟草部门要把提高烟叶收购等级质量摆在烟叶收购工作的首要位置,执行国家标准,对样收购,维护我省烟叶市场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要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规范收购工作流程,完善收购组织方式;要进一步落实收购预检制度,狠抓预检到位率、合格率,将提高分级扎把规格和把内纯度作为重点,杜绝异腰多腰、掺杂使假等手工规格不规范和混级、混部、混色现象;要落实“封闭收购、密码验级”制度,杜绝“人情烟”、“面子烟”,让检验员在无干扰、无压力、安全的环境中公平、公正定级,既要防止降低标准收购,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又要防止压级压价,损害烟农利益;要认真实行烟叶等级质量预警制,合理掌握上、中、下部位和等级比例。散烟收购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保护烟农合法利益,提高分级质量和效率。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烟叶收购质量监督,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

  烟叶收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烟农增收、烟区社会稳定和烟草行业持续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烟农、企业、政府三方的利益关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大局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各类问题,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烟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要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通过植保、烘烤、分级等关键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减少烟农生产用工,降低生产成本;要坚持约时定点、批量交售,减少烟农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烟农满意度;要全面推行烟叶收购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烟农监督。许昌市襄城县和三门峡市卢氏县作为2011年烟叶优化结构试点单位,当地政府和烟草部门要认真组织,分工合作,指导烟农及时销毁处理不适用的鲜烟叶,为今后工作探索新路子。农业、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财政、税务、金融及烟草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共同维护收购秩序,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正值烟叶大田生产关键时期,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烟叶生产的不确定性,高度重视烟叶大田的中后期管理,在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田间卫生、病虫害防治、成熟采烤等工作,做到田间管理和收购工作两不误。烟草、气象部门要密切联系,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预防洪涝、雹灾等自然灾害。各地在安排秋种工作的同时,要提早做好2012年烟叶种植布局规划和烟用物资准备工作,确保规模稳定。各烟叶产区要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将烟叶计划向烟农积极性高、烟叶质量好、生产潜力大、基础设施配套的烟区倾斜。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烟叶规模化种植水平和组织化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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