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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河南省煤炭领域涉煤资金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河南省煤炭领域涉煤资金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的通知
(豫财企函〔2011〕5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属煤炭企业:
  根据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十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1]1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煤炭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企[2011]50号),请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企业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总结报送至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田元飞 联系电话(传真):65808060
  电子邮箱:hncztqyc@163.com

  附件:河南省煤炭领域涉煤资金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河南省煤炭领域涉煤资金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涉煤资金方面

 

自查涉及金额(万元)

发现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问题分类(万元)

违规征收金额

违规减免金额

违规使用金额

违规拨批金额

截留挪用金额

1、采矿权价款

 

 

 

 

 

 

 

2、矿产资源补偿费

 

 

 

 

 

 

 

3、安全生产保证金

 

 

 

 

 

 

 

4、关闭矿井补偿资金

 

 

 

 

 

 

 

5、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6、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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