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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3、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初中学考收费及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在录取工作中是否采用了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呈现方式,制止以公布分数或分数线为学校、学生、教师排名或公布名次的做法。

  5、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兵团各师也要成立初中学考领导机构。基教科负责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初中学考的评卷、成绩汇总和试卷分析工作。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调整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及相关考试说明。

  2、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免费向各地州及兵团各师提供样卷,各地州及兵团各师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于自治区、兵团进行质量监测评估。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各地应提前确定联系人。

  3、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分值为50分。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地应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兵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2、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由各地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

  2010 年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8:30--10:30

语文

2:30--4:30

物理、化学

6月21日

8:30--10:30

数学

2:30--4:3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2日

8:30--10:30

英语(汉语)

 

6月23日

8:30--10:00

生物(八年级)

2:30--4:00

地理(八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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