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依法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到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九)促进公正执法。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健全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标准,规范执法调查取证,确保程序公正。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说理执法、开门审案,推行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促进公正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开门评查、规范评查,案卷评查率一般不低于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减少行政管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完善企业注册登记“一窗式”和建设项目分段式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网上服务、问需服务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入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办事制度的标准化,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市民服务综合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功能,健全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和网上监督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行政权力行使网上监控。推进网上政务大厅与政务中心和部门办事结合,实现网上政务大厅审批办理与政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互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与部门业务系统互通。逐步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录入、证据网上传输、网上审核审批、网上制作法律文书等,实行行政处罚全过程电子化运行。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规定范围和条件颁发行政执法证。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为公众查询监督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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