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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11〕8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予印发。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宁夏南部降水量略偏多,导致地质灾害险情不断,汛期先后出现了海原县红羊乡刘套村滑坡、海原县草洼乡南川村地面裂缝、海原县红羊乡郑脑村滑坡、海原县九彩乡黑林村滑坡、隆德县奠安乡马湾村滑坡、固原一中操场地裂缝、彭阳县新集乡张湾村崩塌、彭阳县古城镇古城村高山洼组滑坡等8起地质灾害险情,直接威胁323户1373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各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监测、预警预报到位,防范、减灾措施得力,8起地质灾害险情均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二、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区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0年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点的稳定状况和自治区气象部门对2011年全区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上升趋势,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种类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极端气候以及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是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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