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市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动员大会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政务服务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重大决策政策公开
(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贯彻宏观调控、“三农”工作、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以及优化提升老城区、加快建设三大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二)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阳光民生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校务公开、医院院务公开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