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政发〔2011〕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加强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各区县、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岳华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秋实 市委常委、副市长
朱智生 副市长
韩 松 副市长
张 宁 副市长
委 员:王育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少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忠芳 市编办副主任
惠应吉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瑞宏 市工信委副主任
吕恒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毅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马新芳 市民委副主任
王安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华俊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博 市水务局副局长
冯慧武 市农委主任
吕 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 朝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高 炜 市粮食局副局长
白正谊 市法制办副主任
刘希顺 市城管执法局副巡视员
赵长春 市工商局局长
丁玉萍 市质监局局长
白湘霖 市食品药监局局长
冯 超 市食品药监局副局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育选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白湘霖同志兼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会同各成员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划、计划、方案、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会同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和分析整理,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事件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的、监管职责不清的、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等情况,明确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置和监管。
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