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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将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入选的自治区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情况将作为硕士点定期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本通知在新疆学位网上发布,有关表格请登陆下载。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申建良,联系电话:0991-2850714。

  附件:1. 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博士

硕士

1

新疆大学

5

25

2

新疆农业大学

1

10

3

新疆医科大学

4

7

4

石河子大学

1

13

5

新疆师范大学

 

11

6

新疆财经大学

 

4

7

喀什师范学院

 

1

8

塔里木大学

 

1

9

中科院新疆分院

4

3

合计

1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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