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子钥匙安全认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区直各进出口公司、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广西代表处:
现将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子钥匙安全认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商配网函[2011]4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新申领电子钥匙收费标准为350元;每年更新一次电子钥匙,更新费为200元。
二、进出口企业新申领电子钥匙的,须把相关资料报广西商务厅审核盖章后,可自愿选择在当地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办理申领和更新事宜,或直接在北京国富安公司办理。两种方式,收费标准一致,为350元。
三、进出口企业每年一次更新电子钥匙,可自愿选择在当地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办理更新,或直接在北京国富安公司办理更新。两种方式,收费标准一致,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