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发〔2011〕23号)
各自治县、明山区、南芬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13号)精神,按照省农委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逐步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服务水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充实一线力量,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因地制宜,鼓励深入探索和有效实践。
(三)总体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逐步构建以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先导,乡(镇)农业服务站为骨干,广大农民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农业科研院校、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