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喀什、和田、克州“特培计划”实行面向全区考生招生但定向南疆三地州就业的政策(其中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4名计划面向外省招生,定向和田地区就业)。
(五)为鼓励南疆四地州考生积极报考,“特培计划”招生院校在规定的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20分优先录取南疆四地州考生。
三、关于“特培生”定向协议的签订
“特培计划”招生要继续严格执行签订“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特培生”必须与培养院校、拟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经地州人事部门认可的“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式四份,分别由考生个人、培养院校、拟就业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保留,由培养院校统一寄送。各地州市招生单位、各培养院校每年都要提前做好“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的起草、准备工作,确保每一位“特培”新生都能及时签订定向协议。要加强对已签订“特培生”定向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管,定期向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学生处上报有关情况。
四、关于“特培生”培养工作
实施“特培计划”是自治区为从根本上解决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师资短缺问题,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完成好“特培计划”,是自治区各培养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培养院校要本着对新疆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特培生”培养工作。要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特培生”单独制定教学计划、单独编班、单独培养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落实2008年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学时,强化教学实践环节,着力培养提高学生学科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要将学风建设纳入“特培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特培生”成绩考核制约机制,促使其自觉认真学习。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树立“勤学乐教、立志边疆”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特培生”的培养质量。
五、关于“特培计划”人才培养需求预测工作
“特培计划”是一项有针对性的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的人才将直接为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育服务。为使“特培生”的培养目标落到实处,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培计划”人才培养需求预测工作,确保所招录的每一位“特培生”都是未来三年南疆四地州“双语”教学迫切需要的人才。要在深入调研、统计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地区每年所需“特培生”的招生数量和专业方向。为了不影响自治区教育厅“特培计划”招生计划的制定,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每年年初将所需“特培生”数量、专业方向及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和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