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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汛期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汛期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1〕335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局,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省商务厅机关有关处室:

  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省局地冰雹、雷雨大风、高温热害出现的概率较大,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大趋势。随着我省近期持续高温和汛期的来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夏秋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夏秋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省商贸流通领域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夏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夏秋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针对5月26日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采场因雷击造成的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的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做好以下防雷电工作:1、要以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易燃易爆场所(油气站、油库、油气管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集市、宾馆等)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防护工作;2、要强化设施建设和检测检验,各单位要按照防雷电有关规定、制度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严格执行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3、要及时开展防雷电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商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雷电专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防雷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指导企业进行严格整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针对夏季高温热害,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防范和用电管理,加大对工作场所、商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要对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较大的特种设备加强监管,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防止电线老化破损,确保各类设备和消防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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