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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筑牢夯实。全市安监系统人员6307人,其中市级126人,区县(自治县)1012人,乡镇(街道)5169人。全市各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配备了基本的监管设备,乡镇(街道)建立12项基本制度和12本基础台账。高危企业安全标准化80%以上达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推行安全经费超前投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递增500万元,区县级逐年递增10%。

  高危行业安全整治成效显著。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闭高危行业“四小”企业1003家。推进重点行业治本措施,煤矿瓦斯联网监控率达100%,安装道路交通防护栏9219公里,安装“两客一危”GPS车船终端5440个,改造标准化客渡船100艘,排查和初步整治地质灾害点1.5万个。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建成长寿、万州、涪陵等化工园区,搬迁主城区化工企业25家。

  “十一五”期间,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项相对指标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首次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创造直辖以来最好成绩,大步跨入全国安全生产先进省市行列,呈现出“经济发展、事故下降”的好势头。
  直辖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图(略)

专栏1:“十一五”四项相对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05年

“十一五”

规划目标

2010年

2010年与

2005年对比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85

下降45%

降至0.47

0.23

下降7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08

下降45%

降至5.5

5.05

下降50%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4.56

下降50%

降至7.3

4.45

下降69%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13.73

下降50%

降至7

4.18

下降70%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稳定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攻坚阶段。安全生产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面临重大挑战。重庆高危行业门类齐全、企业众多。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高危高风险点约6.1万处(其中:高危行业企业1.8万余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万余户,人员密集场所近2.4万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摩托车和农村客运安全隐患严重;三峡175米蓄水带来新的安全压力;高层建筑近1.6万栋,密度全国第一,数量全国第二,安全风险高;病险水库3000余座,整治任务重;地质灾害点1.5万个,治理难度大;主城区化粪池设施近2万个,城市大部分地下市政管网、桥梁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安全监控难度大。还存在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基层基础不牢靠、技术装备落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等突出问题。同时,全市经济社会已驶入快速发展“快车道”,大开放、大开发、大投资、大项目、大建设给安全生产带来持续增长的巨大压力,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艰巨。

  “十二五”期间,重庆面临多重机遇汇集。“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两江新区开发全面提速。“十一五”安全生产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国务院支持重庆建设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赋予了重庆安全生产在全国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总体定位。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重庆”的战略目标,并将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全面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这些重要机遇,必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实施超前投入,加强高危行业整治,主动、持续改进安全保障条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老百姓安居乐业,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安全保障型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平安重庆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居乐业。以保障民生为导向,创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

  ――坚持安全发展,实施统筹兼顾。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城乡一体化安全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着力主动保障。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施安全经费超前投入,依靠科技进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有效应对安全风险。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推进作用,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建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的安全发展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相适应的安全发展保障基础,把重庆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

  ――到2012年,安全发展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发展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受控程度达到全国较好水平、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和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

  具体指标详见专栏2至专栏13。

专栏2:重庆市“十二五”安全保障规划综合指标

指标名称

2010年

基准值

2012年

目标值

2010―2012

年均增长率

(%)

2015年目标值

2012―2015

年均增长率

(%)

总增长

幅 度

(%)

2010―2015

年均增长率

(%)

1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23

0.16

-16.59

≤0.10

-14.50

-56.52

-15.34

指标名称

2010年

基准值

2012年

目标值

2010―2012

年均增长率

(%)

2015年目标值

2012―2015

年均增长率

(%)

总增长

幅 度

(%)

2010―2015

年均增长率

(%)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10万人)

5.05

3.14

-21.15

≤1.58

-20.46

-68.71

-20.74

3

五年规划期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累计起数(次)

[10]

 

 

≤[5]

 

-50.00

 

4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

80

≥90

 

100

 

 

 

5

市级安全社区创建达标率(%)

10

≥60

 

≥80

 

 

 

6

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在全国的排位(以1、2两项指标归一化结果相加进行排序)

22

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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