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管理,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对全省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年、2010年派出的省、市、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内容
对2009年科技特派员开展届末考核,2010年科技特派员开展届中考核。
三、考核办法和分工
1、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促的方式开展,听取科技特派员个人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记载和技术资料,驻点工作现场考评,广泛听取派驻单位、派出单位、项目辐射区被服务群众等不同层面人员的意见,并由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作出评分。
2、省级科技特派员由所在省辖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考核,市、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由所在县(市、区)负责考核。
四、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