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现代产业500强项目推荐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增补项目申报有三种途径:一是由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国土、农业等部门组织;二是项目单位通过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三是省属企业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申报。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通过省直部门申报的需同时抄送属地市发展改革部门。

  四、项目申报时间

  (一)企业网上自主申报项目和省属企业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相关书面材料要求于9月15日前送所属地发展改革部门。

  (二)各地市项目分类和增补项目由各地发展改革局(委)会同有关部门填写附表,并加盖公章后与各项目材料在10月1日前按照联合上报原则报我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00qiang@gd.gov.cn。

  五、项目材料要求

  新增补项目材料按照《关于做好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申报材料补充完善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0〕672)号文准备。

  附表请于我委网站上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专栏或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表
  ____市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分类及2011-2012年度新增补项目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限50字以内)总投资
  (万元)
建设起止年限所属行业备注
 一、正常建设项目( 个)     
       
 二、已建成投产项目( 个)     
       
 三、不掌握进展情况项目( 个)     
       
 四、未开工项目( 个)    填写未开工及严重迟缓建设理由
      
 五、严重迟缓建设项目( 个)    
      
 六、新增补项目( 个)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