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的意见
(渝府法制办〔2011〕18号)
各处:
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以“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作出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缩小贫富、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动重庆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现将《决定》中有关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事项进行分解,明确为协调推进立法工作(3项)、配合建立完善有关工作措施和规范性文件(4项)、协同开展调查研究(10项)和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1项)等四个方面共18项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请各处室同志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市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市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工作责任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决定》内容
| 工作事项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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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立法工作
| 1
| “发展微型企业15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到150万个,有效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
| 加快《重庆市微型企业促进和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 重点研究解决微型企业设立程序规范简化、财政补助资本金及时有效划拨、后扶政策落实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责明确和监管服务到位等问题。
| 工交文教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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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挥各类企业工会、职代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 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 协同和推动相关部门、工会组织加快对工资协商的法律依据、协商主体、协商的主要强制性内容、协商程序、确认规则等进行研究,合理界定政府、工会、职工以及资方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保障支付,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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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税收调节,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 加快《重庆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立法工作
| 研究实现应征必征,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 加快《重庆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立法工作进度。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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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建立完善有工作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 4
| “简化审批手续,打造一批创业街”
|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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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繁荣夜市经济,力争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个。”
| 制定规范城镇临时占道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协调配合市政、工商等部门以及区县人民政府,研究夜市等临时占道经营的设置规划和规范经营者行为的措施办法,明确市、区县以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职责。
| 城乡建设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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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
| 研究完善配套措施“三权”抵押的政策措施
| 配合相关部门对现行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完善“三权”抵押所必需的权益确定、资产评估、资产流转(处置)以及风险补偿等配套措施或制度。比如《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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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按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比例,动态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并进行扶贫开发,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 研究制定与《重庆市扶贫开发条例》配套的工作措施
| 推进《重庆市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条例确立的扶贫标准自动调节机制、贫困影响评价和辅助补偿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的操作办法。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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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开展调查研究
| 8
| “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严格按照市场规律,依法确保转户居民退地权益。”
| 研究转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承包地或宅基地的补偿及保障机制
| 坚持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方向,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以地票方式或者公平补偿方式鼓励转户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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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原则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让广大农民享有按股分红权益。”
| 研究设立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政策规定
| 配合相关主管部门重点研究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权责划分以及入股资产处分规则,合理确定集体资产确权、析股、分配的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指导意见。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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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利用‘地票’交易制度等办法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地票’交易制度,确保净收益的85%直补农民,15%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研究完善地票交易制度及配套措施
| 配合土地、农业主管部门对现行地票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对地票产生、交易流程、地票权利实现过程进行研究,规范和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保护地票交易其他参与人的利益,探索建立地票交易二级市场,开展相关立法调研。
| 城乡建设法制处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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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研究完善《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 配合相关部门、地票交易所对现行农村土地交易内容、程序、规则进行调研和总结,协同地票交易制度设计,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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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交易试点,大幅增加农民财产及财产性收入。”
| 研究制定促进农村转户居民和集中居住区房屋交易的政策措施
| 协助配合农业等部门对全市农房利用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研究盘活农房资产,促进农房使用效率和增值,探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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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营运、管理好公租房及其配套商用服务设施,为200万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住房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
| 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 总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调控举措,启动住房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
| 城乡建设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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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研究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 全面总结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的经验,结合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
| 城乡建设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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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调节功能。”
| 调研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改革的政策措施
| 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研,分析企业成本和盈利状况,测算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资金需求,科学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尽快完善相应的解缴规定,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调节作用,提高参保率,扩大保险基金来源。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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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深化房产税改革试点,争取财产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改革试点。”
| 推进税收改革试点
| 开展深化房产税试点改革调研,完善相关制度,协助进行争取财产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改革试点相关调查研究。
| 政法农林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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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利益互惠共享。”
| 研究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配合发展改革、环保、财政、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管理实施情况等调查研究工作。
| 各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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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清理
| 18
| | 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
| 按照《决定》精神和要求,废止或修改与《决定》精神不相符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文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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