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府办〔2011〕7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连续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经市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安宁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每一个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迅速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快速行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分析本辖区的水域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对重点危险水域实施有效管制;要明确水域管理责任,逐级落实管理措施;要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对存在溺水安全的隐患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建档,设专人管理。
二、突出重点,明确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要根据溺水青少年儿童的年龄、性别及易发事故的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按照“五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和“教育五不漏”(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家庭)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夏季游泳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农村及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情况,重点施教;要在中午、下午上学、放学时段及节假日,加强对重点地域的巡查;要在事故易发地域设救护岗或报警点,一旦接到报警求助电话,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就近快速出动,妥善施救。
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要结合不同时段和各地实际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和密度,保持宣传报道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