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点工程和关键技术
(一)重点工程。
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继续建设一批循环型工业园区、一批循环型农业园区、一批循环型企业、一批“四节”(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程、一批循环型与节约型社区(村镇)、一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程、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工程等“770示范工程,即7个一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70个左右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1.建设一批循环型工业示范园区。
进一步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鼓励园区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逐级利用,并根据园区物流、能流需要,引入补链企业,完善产业生态链,最终实现园区资源消耗最小化和零排放,并鼓励有条件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一是在企业层次开展清洁生产,推动废物减量化和源头控制。
二是发展静脉产业,推进废物循环代谢链形成。实施补链项目,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
三是加强基础和集中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区域中水回用、污泥等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2.建设一批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
推进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坚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业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是推进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含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促进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流失量、残留量下降,有效控制肥药对环境的污染。到2015年,建成肥药“双控”示范区75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可认定面积的60%。
二是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治理。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点,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工程;建设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小区,使农村散养户逐步过渡到小区内规模养殖,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到2015年,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50个。
三是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过腹还田、秸秆快速腐烂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和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养羊等技术;加大对畜禽粪便的综合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同时,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对各类农产品、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开发新的产品,大幅度提高其附加值。
四是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生物链规律组织农业生产,延长产业链,将绿色理念置入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种子选育、作物栽培、保水施肥、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十二五”期间,着力抓好“种植-养殖-加工-运销配套”一体化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形成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的“生态种植业-生态饲料加工-生态养殖业-有机肥料-生态种植业”的循环产业链。
3.建设一批循环型示范企业。
继续以电力、化工、造纸、印染、纺织、医药、建材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管理体系,鼓励用能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开展能源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依靠科技进步,降低资源消耗,实现水、能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是推进企业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防止和治理污染,实现污染物总量和排放浓度双达标。
三是运用高新技术,淘汰、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进一步推进锅炉改造工程,规划到2012年,全面完成4吨/时(含)以上的工业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改造;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再利用的技术工艺、材料或零部件,推进绿色产品设计和生产。
4.建设一批“四节”示范工程。
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通过节约型社会建设,使万元生产总值的能耗、水耗、地耗及材耗明显下降,到2015年新建成50个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
一是主动调整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企业产品结构,突出主导产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推进循环型企业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的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重点加强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研究与试验、共性技术攻关等,推广应用一批现有的成熟的技术、工艺和产品。
三是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资源的产出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到2015年,建成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立方米/日和蒋村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回用工程,开展再生水和非常规水资源使用的试点项目10个。
四是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效率。
五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5.建设一批循环型示范社区。
围绕节能、节水、节地、废物减量与循环利用展开循环型社区建设工作。根据杭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前期循环型社区建设的尝试情况,在太阳能利用、雨水利用、中水利用、垃圾分类和回收等领域选择有代表性、基础条件好、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社区进行建设。
一是太阳能利用专项示范。将杭州市区内外的多层建筑和12层以下的小高层建筑作为太阳能建设重点,开展太阳能利用专项示范工程。
二是雨水利用专项示范。居住小区面积大、绿地面积大的社区便于收集降雨,在雨水利用方面有较好的优势。按照雨水利用的条件,结合杭州市社区分布状况,确定开展雨水利用的社区。
三是中水利用专项示范。在集中污水再生处理工程附近优先推动中水回用。再生水用户的选择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再生水的用户和用量。生活冲厕用水和娱乐场所非接触用水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逐步试点开展。
四是垃圾分类回收专项示范。设置分类垃圾回收设施,加强居民日常生活习惯的引导,既可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选择公众参与积极性高、管理全面的社区优先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同时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社区和旧村,加大垃圾清理力度,缓解水源污染的压力。
6.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一是以推动企业内部物质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的化学化工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等为重点,实施一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二是以工业园区生态产业链集成技术和企业副产品多级利用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企业间生态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三是以中水回用、垃圾处置、废旧家电处置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各类废弃物再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四是以生态农业开发、畜牧业废弃物处理、秸秆还田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农业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五是以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的开发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新能源开发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7.建设一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
一是以电力、化工、造纸、医药、建材等废弃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开展粉煤灰、煤矸石、硫石膏、化工废渣及废水、废气、余热的综合利用工作,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
二是以再生金属、报废汽车、废旧包装物、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以我市被列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建设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在线收购)、回收物流,打造现代回收行业。
三是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推广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和发电技术;建设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污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以废旧电池、荧光灯、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建设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项目。
四是加强尾矿回用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二)关键技术。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实施五项关键技术,即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和替代技术,推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1.节能技术。
主要包括工业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交通节能技术、太阳能光热和光伏技术、分布式冷热电联供技术、空调节能技术、高低压变频节能技术、地热利用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新型电池技术、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风能开发利用技术、照明节电技术、氢能源技术、输变配电技术等。
2.节水技术。
主要包括中水和污水回用技术、节水器具开发技术、水资源节约利用优化配置方案及关键技术、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水源热泵冬季供热技术、生物节水技术、雨水集流技术、劣质水利用技术、污水农灌技术、灌溉回归水利用技术、储水灌溉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业节水与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技术、节水自动控制和管理技术等。
3.再利用技术。
主要包括废旧电池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理技术、电子废弃物安全拆解处理和资源化技术、再制造和开发利用技术、生物质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工业粉尘回收技术、脱硫与回收利用技术、脱硝与回收利用技术、脱氮与回收利用技术、有机废气回收与利用技术、工业废弃油回收与利用技术、漂染(皮革、印染、电镀)污水处理技术、建筑拆除和建筑废物回收再利用技术、有色金属提取与再生技术、餐厨垃圾回收处理技术、污泥综合利用开发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处理的实用技术、废旧机电装备再制造技术等。
4.资源化技术。
主要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技术、生物质(气化、液化、高密度化)生产高品位能源技术,可再生资源小型发电技术、燃料乙醇产业化技术、生物柴油关键技术、沼气发电技术、生物制氢技术、麦秸生产中密度纤维板技术等。
5.替代技术。
主要包括“无废”和“少废”生产工艺与技术,“低耗、高效、少污”产品替代“高耗、低效、重污”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的相关技术,核能和氢能开发利用技术。生物质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化石性能源替代品及生产设备与技术等。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体系。
完善政策法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指导,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条例》、《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细则》、《建筑节能条例》和《节能监察条例》等,修订《资源节约条例》、《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和《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推进政府采购、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电池、建筑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城市垃圾综合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逐步建立起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
健全标准体系。梳理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特点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绿色评价指标体系,把循环经济建设主要内容与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
(二)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水法》、《
矿产资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建立和完善用能、用水、排污等计量监测体系,发挥计量在循环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节能、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体系,积极推动能效标志认证和低碳认证;建立高消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促进建立市场化的资源节约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行为。
(三)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产业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严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定鼓励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的产业政策,培育市场,做大做强企业。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调整投资政策,对涉及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采取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调整资源性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水、电、排污等费用的政策性调整,发挥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鼓励性财税政策,组合配置各类政府鼓励性财政政策和优惠性税收政策,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制定绿色产品目录,将纳入目录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机关及学校等事业单位使用节能和可再生产品。
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总额,发挥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参与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优惠的税收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投入。积极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并通过设备租赁、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进行融资。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支持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