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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

  六、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健全基层农技农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有先进手段、有优良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绩效考评、推广责任、知识更新、多元推广服务“五项制度”,切实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到2015年“五有中心”比重提高到90%以上。重视加强村级农技服务,力争3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农技人员开展服务。推进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强化基层农经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开展农村政策咨询、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委托代理等农经综合服务。

  (二十一)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按照“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要求,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机手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乡镇专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专业化服务组织。积极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为行业内企业和成员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联合协作,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二十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面向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教育培训等服务,探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推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加强为农服务网、“12316”农业服务热线、农家致富手机报等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为农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作用。引导支持各类服务组织从单个环节服务向综合性全程服务发展,开展一条龙全程服务。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特点,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七、着力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

  (二十三)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步伐,有序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城乡空间结构合理布局、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共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十四)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积极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扶持成效,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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