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即建设3000个居村委老年人标准化学习点,使老年教育更加便利,深入基层老年群众。
“万”,即培育10000个老年人学习团队,改变原有学校课堂教育的单一模式。
(二)实施“东、西、南、北”均衡布局计划
初步形成本市“东、西、南、北、”区域性的“上海老年大学分校”均衡布局结构,构建上海老年大学教学体系。支持上海老年大学与区县老年大学开展全面合作,先行在徐汇、浦东新区、普陀和宝山等区老年大学基础上试点开展“上海老年大学分校”建设。市、区县老年大学在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交流、教学管理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市、区县共同推进优质老年教育的发展格局。
(三)实施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建立一支以热心老年教育的教育家和有经验的校长、管理者为核心,专职教师为骨干的专职管理者和教师队伍。精心培育一批老年教学的名师和老年教育专家,使之成为上海老年教育发展水平的标志。
建立一支以各个领域的专家和能工巧匠组成、适应老年人学习需求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老教授协会、市退离休高级专家协会的作用,建立市老年教育兼职教师师资库。
建立一支帮助老年人学习的志愿者队伍,吸引教师、培训者、教育管理人员、大中小学生等参加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满足老年人的正规、非正规等多种学习指导的需要。
(四)实施街镇老年学校能力提高计划
开展街镇老年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作为四级老年学校的中枢,要大力推进街镇老年学校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适合老年学习者需求的教材和课程,充实一批熟悉老年教育规律的师资和管理人员,为街镇老年学习者提供便捷、适宜的终身教育服务。
六、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将老年教育事业纳入上海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职责,纳入公共财政的列支范围,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事业。
(一)加强全市性老年教育的宏观管理
在市老龄委的领导下,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小组建设。由市教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委办局领导组成工作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老年教育的重大发展问题进行决策。上海老年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市老年教育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全市老年教育规划、协调、统筹与指导的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