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教装备函〔2011〕1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2010/2011学年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校报送基表一至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二、报送方式
数据采取网报与函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报
各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安装2011年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数据经检测并形成上报数据后,再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进行报送。
(二)函报
网报的数据须经我厅审核通过,各校再打印其中函报部分的报表(普通本科高校为基表二、三、六、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为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及封面,加盖学校公章报送一份到我厅装备中心。
三、报送时间
我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0月15日,请各校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要求完成的重要任务,各校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指定相应部门及人员专门负责,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为便于工作跟踪和联系,请各校将负责的部门及人员信息(见附件)于2011年9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厅装备中心。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须在相应的管理软件中形成,仍没有该管理软件的新院校请尽快与我厅装备中心联系,以获取软件。
我厅联系人:钟耀明,联系电话:020-87606435,通信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25楼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市内学校可以函件交换),邮政编码:510075,电子邮箱: sbglsyxm@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