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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附件2:
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2011年7-8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参赛作品。以区县为单位将参赛人员征文作品和参赛表格邮寄至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011年8月底,组织作品评选。由上海市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反映近5年来发生在作者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和事,要有具体事例,有真情实感。
  (二)作品文体不限。
  (三)作品字数为1000-3000字。
  (四)作品采用A4纸、四号字、宋体、1.5倍行间距打印稿或手写稿。
  (五)投稿时,请填写参赛表格,附在参赛作品后面一并寄出。
  三、著作权
  (一)参赛作品要保证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及后果,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参赛不收费,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三)如参赛作品没有获奖,不另行通知,作者可以另行处理。
  (四)卫生部和上海市卫生局有对获奖作品进行编辑、公布、传播、出版等权利,不须向作者支付任何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奖项设置  上海市有奖征文奖项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有奖征文参赛表格
参赛作品编号:(此项由活动主办方填写)
参赛作品题目:
是否属于共同创作:□是 □否(如是共同创作,填写第一创作者信息,其他共同创作者姓名填写在备注中)
参赛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请注明城市区号手机号码 
备  注 
投稿人声明1.本人参加有奖征文活动而提交至卫生部或上海市卫生局的应征作品是由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本人保证提交的征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本人承担。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人应征作品提交至卫生部或上海市卫生局并且成为有奖征文活动入选作品之日起,应征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属于卫生部及上海市卫生局。本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在本声明中所作承诺。3.就上述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同意由北京市或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投稿人签名:        签名日期:      
推荐单位:某区县卫生局或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请附:参加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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