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将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将安全管理、投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批事项,必须严格审查、严格监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以单位盖章和个人签字的方式加以确认。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更加注重事故预防,更加注重过程控制。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各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安全达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要规范设置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提升基层安全监管监察能力。统筹黄岛、董家口和平度新河石化区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和实训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大检查为契机,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开展全员安全素质培训,不走过场,不搞速成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领导干部尤其要增强“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红线”的意识,提高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职工必须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七)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要将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四个一律”。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安全生产的举报,必须第一时间查明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任地处理。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真实的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及行政不作为行为,将严厉查处。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真抓实干,搞好本次大检查活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大检查的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安委会办公室,于每周五上午10点前报本周的大检查开展情况,8月31日前报大检查工作总结,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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