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互联网行业开展文化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
根据《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文化环境整治指挥部工作方案》(郑创文办〔2011〕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互联网行业开展文化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市内各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将各个企业开展活动的进行总结。
2.市内各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要加大技术手段的运用,防止不良信息和低俗内容在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传播。
3.市内各电信运营商对已存在的不良信息和低俗内容尤其是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要限时清理。并对在及时清理含有不良信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进行总结。
二、工作要求
郑州市工信委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优评差。市内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将本项工作开展情况,务于6月27日12:00前,加盖单位公章(图片、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盘)报市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