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
(渝卫规财〔2011〕65号)
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社〔2011〕803号)转发给你单位,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加强项目管理。重大工程事项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我局参加,以便我局监督管理。
三、抓紧时间做好资金落实、组织招标、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