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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面临形势

  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严重的省份之一,自然灾害种类多,主要灾害有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七大类,具有易发性、多发性、并发性和重发性等四大特征,全省7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75%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时空分布、发生频率和强度出现新变化,预计未来五年,我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仍呈增多趋势,干旱、洪涝、热带风暴等灾害风险将显著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还将高发,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背景依然存在,而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灾害的相互耦合影响更加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将造成城市对自然灾害的放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因此,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将面临灾害多、灾情重、防灾减灾任务艰巨、社会管理责任大,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面临着重大挑战。

专栏一:主要灾害特征

气象灾害--冬季有寒潮、大风;春季有强对流、暴雨;夏、秋季有热带气旋(台风)、高温等。

水旱灾害--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在我省各灾种中位居首位,主要有洪水、雨涝、干旱等。

海洋灾害--包含灾害性海浪、海啸、风暴潮和赤潮等,主要威胁海上及海岸带。

地震灾害--我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集中发生在强降雨过程和台风暴雨期间。

生物灾害--生物灾害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暴发或流行,与气象条件关系密切。我省的生物灾害种类达100多种(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松材线虫病等),3~10月为主要危害期。

森林火灾--森林火灾的火源分人为火源和自然火源两大类,其中绝大多数由人为火源造成。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省防灾减灾工作要着眼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体系,民生优先,创新机制,统筹兼顾,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增加投入、健全法规为保障,以综合减灾为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并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减灾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顺应自然,避害趋利,除害兴利,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统筹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确定工程布局,实现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防抗并重。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协调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四)坚持科技减灾。推进科技进步,加大监测、预报系统分析等新技术的应用力度,提高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作用和贡献。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根本出发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提高能力、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着力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与非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具体目标
  1.防洪(潮)排涝目标
  (1)“五江一溪”及重要支流的重点堤防达到国家规范标准,重点海堤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潮标准。省会福州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设区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县级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试点小城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一般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
  (2)设区市城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县级城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试点小城镇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大中型农田灌区达到5~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36小时排至作物耐淹深度的排涝标准。
  2.水资源保障目标
  (1)工业生活用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业灌溉保证率水稻为主区达到90%,旱作物为主区达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3以上。
  (2)全省可供水能力达210亿立方米;重要城区建成应急备用水源;泉州等沿海经济发展地区实行跨区域、跨流域供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水利除险保安目标
  (1)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其防洪标准和工程状况均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消除病险,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2)全面启动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全省水闸正常发挥防洪挡潮排涝作用。
  4.气象与洪水预警预报目标
  (1)陆地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
  (2)气象与水文服务公众满意率在90%以上,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3)通过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实现县有预警发布中心,乡有预警发布平台,村有预警广播系统。
  (4)建成省和九设区市水情、旱情、工情中心。
  (5)完成省及九设区市移动监测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5.森林与湿地防灾目标
  (1)森林覆盖率达65.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2)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286.3万公顷以上。
  (3)自然保护面积占陆域面积7.6%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25%以上。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6.防震减灾目标
  (1)新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达到法定抗震设防标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具备抗御高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能力。
  (2)优化地震前兆观测台网,提高地震预测能力;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系统和震害防御信息社会服务系统,及时向全省各有关部门发布地震预警和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7.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1)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查清,基层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基本建成,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或搬迁。
  (2)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到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到村,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人。
  8.海洋与渔业安全目标
  (1)护岸和码头防洪(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防波堤达到100年一遇。
  (2)渔船就近避风率达85%以上。
  (3)海水浴场、主要养殖区赤潮监视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
  9.病虫害防控目标
  (1)农林牧渔病虫害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总体防治效果达85%以上。
  (2)病虫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3)病虫害监测与灾害性病虫防控网点覆盖的县达60%以上。
  10.综合保障目标
  (1)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3)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
  (4)创建1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行政村以上100%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5)中小学灾害教育普及率100%,中小学校舍安全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乡镇避灾点和建制村建设100%。

第三章 建设任务


  “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布局展开,立足民生,妥善处理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坚持“减灾一发展一环境”相促进,着力推进防洪防潮保障、水资源保障、水利除险保安、气象与洪水预警预报、森林与湿地防灾、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海洋与渔业安全、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综合保障等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一、防洪防潮保障体系
  巩固提高全省流域区域防洪能力和沿海地区防潮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江海防洪防潮和重要区域排涝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等“五江一溪”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二是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力度,完成186条列入全国规划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三是积极推进霍童溪、敖江、龙江、洛阳江、萩芦溪、九十九溪、鹿溪、漳江、诏安东溪等重要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四是开展城区及重要区域排涝治理。五是加快推进海堤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沿海17处围垦工程,强化海堤300公里加固工作。六是根据山洪灾害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全省77个县72条山洪沟治理。
  二、水资源保障体系
  加强闽东南沿海地区供水工程和闽西北山区蓄水工程建设,建设一批蓄、引、调水工程,着力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长泰枋洋、交溪上白石、武夷山黄柏溪、厦门莲花水库等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福建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三是推进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解决854.6万农村饮水未安全人口。四是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重点推进闽江北水南调(尤溪-泉州线路)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环三都澳水资源配置工程、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泉州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湄洲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厦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漳州古雷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武夷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龙岩产业集中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明生态工贸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三、水利除险保安体系
  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
  一是完成已发现10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中大中型16座、小(一)型354座、小(二)型650座,除险加固重点为坝体、溢洪道、输水涵洞、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二是除险加固病险水闸138座,其中大型11座、中型127座,解决病险水闸设计标准偏低、防冲消能、渗流稳定、钢筋混凝土碳化、启闭系统及铁件锈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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