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一是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建设1个省级预警中心和3个区域预警中心,健全完善40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二是加强监控能力建设。建设1个省级、6个地市级、13个县级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监控中心。三是加强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建设(改建)1个航空防治基地、扩建1个省级生物防治中心。四是加强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设1个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4个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四)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加快建设福建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是加强市、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依托现有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批复的28个防治站的建设。三是加快水生生物实验室建设。逐步启动全省8个地市级、51个县级水生动物常规病防实验室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提高病害的诊断水平和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
十、综合保障体系
加强综合保障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区市和易灾频灾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避险场所建设;在全省建设若干个可同时转运救治300名以上重症伤员的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加强与华东主网特高压联网,构筑“省内环网、沿海双廊”的500千伏网架、“分区互补、区内多环”的220千伏网架;大力实施公路防灾减灾工程,通过在公路沿线增设挡墙、浆砌护坡、边坡挂网喷砼、滑坡治理、设置排水系统等工程措施,提升国省道公路防灾抗毁能力;全面加强应急通讯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抢险机械设备、医疗救治装备等救灾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全省救灾预案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体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立防灾减灾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和保障综合防灾减灾信息集成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智能处理与协同工作,整合资源,建设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在防灾减灾领域的信息化合作,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范应对、灾害损失、救灾物资来源等方面信息,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我省灾害风险信息共享的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开展灾害联合保险、灾害附加保险和灾害再保险等项业务,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协同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五是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和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应急队伍,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红十字会、民间社团、志愿者队伍等在救援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六是加强防灾减灾法规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平台建设。结合国家“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宣传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七是加强灾害评估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面向突发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决策需求,完善灾害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经济社会影响、救助需求、救助能力、救助效果等方面评估工作;提高灾后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组织系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救助,建立灾后心理干预志愿者队伍。八是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紧急救援与指挥调度、恢复重建规划与建设、动态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强化科研协作,推动闽台交流、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加快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
专栏二:名称注释
1、山洪监测预警“六个一”:每个乡镇有1个自动监测站,每座小(一)型以上水库有1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每座有防洪任务的小(二)型水库有1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每个行政村有1个简易雨量站,每个山洪易发溪河两岸的行政村有1个简易水位站,重要防洪部位有1个视频监视点。
2、地质灾害防治“百千万”工程:百处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专项治理,千处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搬迁避让或简易治理,万个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村实现群测群防。
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
4、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及人员到位。
5、中小河流及山洪沟:中小河流系指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山洪沟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
6、五江一溪: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交溪)、木兰溪。
7、水文基础320工程:全省大中型水库和水文报汛站点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共320个站点,2008年建成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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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措施
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关键在于有效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跟踪监督,普及全民教育,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土地使用、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建立适应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建设力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完善政策机制
推进防灾减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防灾减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救灾信息产品等标准的修订工作,做好区域环境保护,增强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大对防灾减灾事业的投入,并按照政府间事权划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大贫困地区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政府支持、商业保险主办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和巨灾再保险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强化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高起点、高效率、高水平推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重大技术的攻关,力争在关键项目上取得突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效率和效益,推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国内外交流和合作,引进和吸收先进的科技技术和设备,推进我省在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等相对落后领域的科技进步,提高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水平。
五、加强跟踪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应在本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在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等过程中,要考虑防灾减灾内容,适时开展防灾减灾内容评估,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六、普及全民教育
制定统一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固定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经常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以社区为中心,宣传教育向驻地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延伸,确保防灾减灾科普活动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福建省防灾减灾十大体系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 体系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十二五”计划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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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防洪防潮保障体系
| 5021000
| 38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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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资源保障体系
| 3216000
| 25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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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利除险保安体系
| 525000
| 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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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气象与洪水预警预报体系
| 188800
| 188800
|
五
| 森林与湿地防灾体系
| 1681050
| 1681050
|
六
| 防震减灾体系
| 29000
| 29000
|
七
|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 182200
| 182200
|
八
| 海洋与渔业安全体系
| 252700
| 252700
|
九
|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体系
| 116510
| 114910
|
十
| 综合保障体系
| 129800
| 129800
|
合 计
| 11342060
| 954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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