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市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市职业病防治院: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的批复》(渝发改社〔2010〕1400号)转发给你院,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实施。
一、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加强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若干重大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