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民航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为民航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一方面要通过加大与民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或培训所需人才,另一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民航专业人才。
(六)加大对基地航空公司的支持力度,加快本土航空公司发展。加强与航空公司合作,在税收、土地、航线开辟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加大对基地航空公司的支持力度,吸引骨干航空公司和低成本航空公司在我省新建基地和设立分公司,增加运力投入,拓展航线网络,促进低成本航空发展。同时,加快河北航空公司发展步伐,有效解决运力缺乏等问题,积极支持河北航空公司在北京新机场建立分公司并建设运行基地,构建辐射全国的航空运输网络。
(七)加强对新开客货航线、支线和国际航线的补贴和政策支持。加大对现有航线的补贴力度,研究制定激励与约束并存的“以发展求支持”的航线补贴政策,对“瘦”支线航线,除每年固定的航线航班补贴外,每增加一定数量的客货运输量,给予航空公司额外的补贴作为奖励,激励其改进服务、开拓市场。研究制定新开客货航线、航班的专项资金补贴政策,重点培育国际定期航线和有发展潜力的国内支线航线,科学确定培育期限,对成熟航线的财政补贴政策要及时退出。制定优惠补贴政策,鼓励航空公司积极开辟省内支线机场经停(中转)石家庄机场的航线航班,构筑省内支线机场通达国内重点城市的空中通道。大力扶持开辟国际定期航线,积极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争取石家庄机场开放第五航权,并协助航空公司申请国际航线,逐步开发国际航空运输市场。
(八)积极申请通勤机场建设试点,加快通用航空和通勤航空发展。制定促进我省通用航空和通勤航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申请通用航空和通勤航空试点,争取资金支持,加快通用和通勤机场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在通用和通勤机场建设、航线航班补贴、税费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投资和参与经营,推动全省通用航空和通勤航空快速发展。
(九)鼓励民航、旅游企业合作,促进民航业与旅游业协同发展。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协调,规划建设旅游机场,增加机场布点。通过航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开辟省内旅游城市与国内各大机场之间、旅游城市之间快捷方便的航空运输通道。鼓励民航企业与旅游企业之间的联盟与合作,促进航空与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开发与京津对接的长线旅游产品,带动我省旅游业发展,为分流京津客流创造条件。
(十)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积极发展航空物流。加快石家庄机场临空经济园区和空港保税区建设,在投融资、环保、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提高临空经济园区的产业聚集力,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高新技术、商务会展等临空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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