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查走访工作的通知
(办字〔2011〕100号 2011年7月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承办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今年省“两会”期间提出并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开展复查落实和走访代表、委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及时开展复查和走访工作,是提高承办工作质量、推进承办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和关键步骤。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承办工作整体部署,将复查、走访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提高承办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统筹安排,严格责任,明确目标,确保实效。复查、走访工作从现在起至10月15日前结束,并于10月底前将开展复查、走访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作为本年度承办工作考核评比重要依据之一。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标准,注重落实质量,深化办理效果,认真搞好复查、走访工作。
复查工作,要集中对今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答复意见,逐件复查办理结果。通过复查,看承诺给予解决和基本解决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表示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是否已转化为政府和部门决策和工作部署;明确列入规划或计划实施的问题,是否取得进展;给予代表、委员解释说明的问题,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解释清楚,说明情况是否客观真实,具体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对问题取得进展和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代表、委员作出再次答复。要注意把复查的重点放在省政府确定的4个重点问题和20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上,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直接督办的政协提案上,放在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问题上,放在代表、委员多次提出但进展比较缓慢的问题上。对这些问题,要深入复查,认真研究,加大办理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务求较好解决或妥善处理。
走访工作,要坚持把代表、委员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要在保证完成走访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走访比例,能访尽访,扩面增效。走访态度要诚恳,走访方式要灵活。要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调研、联合协商、专题座谈、登门拜访等多种形式,面对面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认真通报政府工作有关情况,全面汇报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真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要坚决杜绝委托走访。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邀请会办单位一同参与走访,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做好走访工作。对时间跨度大、情况比较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可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管部门指导走访工作,确保走访质量。走访重点要突出。要把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到的代表、委员,以及对办理工作反馈不满意和没有反馈意见的代表、委员,作为走访工作重点,做到逐件走访,件件走访到位。走访效果要延伸。对走访中代表、委员提出的新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研究办理,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深化办理成果,并及时作出再次答复。要把开展走访与“开门办案”和复查工作统筹结合、整体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理实效。走访代表、委员后及时将“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做到走访一件报送一件,不压不误不漏,截止报送时间为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