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1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11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长春市2011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
中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是推进我市服务业工作进程,优化经济结构的迫切需要。为做大做强我市中介服务行业产业,使之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特制定2011年中介服务业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中介服务业发展思路
(一)工作思路
加大政府培育力度,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中介组织运作机制。
(二)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产权经纪、咨询、会计、律师、贸易、会展、出国留学等中介行业,加快其专业化水平提升,创新服务。
(三)组织领导
建立中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讨论、审议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出台相关政策。
二、强化管理,夯实中介服务业基础工作
(一) 完善中介服务业统计体系
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文件,建立报表制度,完善中介服务业统计体系。依托司法、工商、民政、房地、建设、教育、财政等中介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做好各行业的统计工作。构建一套层次分明、能够系统反映全市中介组织规模及发展水平的统计体系。
(二)加强中介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建立健全中介行业协会,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支持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行业成立行业协会,鼓励中介机构加入本行业协会组织,接受行业协会的监管。行业协会要强化自律功能,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制定和实施行业管理制度,组织本行业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积极培育专业化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