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预防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区域
九台市东湖镇、土门岭镇、上河湾镇、西营城子镇、沐石河镇、城子街镇;双阳区长山镇、石溪乡、鹿乡镇及双阳城区至土顶镇一带;德惠市菜园子镇、大青嘴镇、岔路口镇;石头口门水库;净月经济开发区;二道区劝农山镇、英俊镇;朝阳区富锋镇;榆树市五棵树镇;农安县城等地。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级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当地建设、财政、气象、水利、交通、地震、林业、公安、民政、安监等部门,健全完善本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加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力度。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按照地质灾害等级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速报时限:中型不超过2小时,大型、特大型不超过1小时。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认真抓好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一是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和排查,结合调查和排查结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是汛期要做到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执行地质灾害月报制、地质灾害速报制、汛期值班等制度;四是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增强时效性;五是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反应能力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