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印尼法贾尔巴克提林塔斯努沙登加拉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524号)
桐乡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印度尼西亚法贾尔巴克提林塔斯努沙登加拉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桐发改审〔2011〕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印尼法贾尔巴克提林塔斯努沙登加拉有限公司(PT. Fajar Bhakti Lintas Nusantara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二、印尼法贾尔巴克提林塔斯努沙登加拉有限公司注册在印尼南雅加达自治区瑟提亚布提镇,拥有5000万吨红土镍矿的开采许可证,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600亿印尼盾(约折合700万美元),净资产为600亿印尼盾(约折合700万美元)。据评估该公司市值为2690万美元。
三、该项目共需资金1500万美元,资金用于收购印尼法贾尔巴克提林塔斯努沙登加拉有限公司7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