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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多方筹措,减轻负担。各级财政要积极主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增加当地财政的投入,引导村集体经济投入,提倡社会各界捐助,减轻农民筹资筹劳的负担。

  (四)量力而行,不留尾巴。可选项目较多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工程量适中、没有争议、效益显著的项目。

  (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要规范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奖补目标、范围以及补助标准

  (一)奖补目标。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使我省的村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人居环境有较大改观,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有较大进展。逐步建立我省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奖补规划。从2011年起,在全省除深圳市外的20个地级以上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每个地级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以及顺德和省直管县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4个县(市),共23个县(市、区)作为示范县(市、区)。其他县(市、区)和不设县(区)的地级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1个镇作为示范镇,共90个镇。23个示范县(市、区)和90个示范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供经验。

  (三)奖补范围。主要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包括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村外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不向村民筹资筹劳。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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